女子酒吧门口被猥亵?别再骂保安了,该骂的是她男朋友“太猴急”
伴随着警方的“情况通报”释出,网传“女子在酒吧门口疑遭男子猥亵”(事发广州)一事正式进入舆论视野。要知道,根据社交网络上流传的系列打码图片来看,男子的手貌似触碰到女子的私密部位,而且女子紧抓着男子的手腕,疑似在做拨开抵抗的动作;另外有一张图片则是双方卧躺于路边地板上,女子被男子压在身下,女子看起来意识模糊,男子还在看着手机。
毫不夸张地讲,面对这般图景,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认为“女子被男子猥亵了”。所以也就能理解,为何群众很快就报了案,并且还有人把现场情况拍下来上传到社交网络上。接下来,自然是相关舆情冲上热搜,群众们集体坐等蓝底白字的通报。
然而出乎意料的是,经警方调查,涉事男女为情侣关系。他(她)们当时是相约到酒吧喝酒的。女子认为两人当时的行为是情侣间的亲昵行为,所以她不会追究男子的相关责任。不过即便如此,民警还是严肃批评教育了她(她)们,他(她)们也认识到了错误。与此同时,公安机关也要求涉事酒吧加强场所秩序管理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到此为止事情算是走向终局。但是说回事情开始引发的舆情,却有必要展开说一说。一定程度上,如果女子非要追究男子的相关责任,男子应该够喝一壶的了,这跟他(她)们是否为情侣没关系,因为这里面有一个“性同意”的问题。
但是普遍来讲,只要女性承认和男性的亲密关系属实,而且愿意继续发展下去,基本上“性同意”的概念就被模糊化了,这种现实秩序和自然认知好不好另说,但是当前的现实确实就是这个样子。以至于在两性的亲密互动上,就出现“不要”就是“要”的互动呼应。
谈这个是想说,基于当前的律法和亲密互动边界,警方也只能基于他(她)们违背公序良俗去批评教育,也就是大庭广众之下不该进行深度的亲密互动行为,换句话说,“亲嘴自由”也是有边界的,不能想怎样就怎样。
因此,就别再骂保安“视而不见”了,该骂的是她男朋友“太猴急”。我们能理解,很多人之所以骂在场的保安,是觉得保安看到这样的事情,不管具体是啥情况,都要按照最坏的情况去处置,也就是把保护女性权益摆在第一位。
只是很多时候,理论上可以这么去想,但是遇到确实是情侣的情况,保安也很难办。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,无论是周围人,还是保安,在看到类似的情况时,实在拿不准的时候,那么报案是最好的处置方式。
当然要是明显能看出来就是猥亵的情况,在报案后也要及时尽力去阻止侵犯行为。但是这依旧是个松散的实践过程。就比如保安面对醉酒女性被人扶走或抬走的情况,是很难搞清楚是亲人和朋友,还是“捡尸人”,也就是说,保安只是应急情况下临时维护在场秩序的存在,真要出了事,想解决问题还得靠警方。
强调这个问题,并不是说保安的“视而不见”就是对的,而是我们在看待“女子在酒吧门口疑遭男子猥亵”的事情时,别太苛责在场的保安们。而是要把犀利的指责投向女子的男朋友,或许他是喝醉了,有点猴急了。
但是他再怎么猴急也要搞清楚,亲密行为对女朋友和自己要有安全性的考量,对周围要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考量。而不是趁着酒劲儿,把马路当床肆意挥洒激情。另外,作为女性,在酒吧欢乐前,一定要把持住自己的尺度,如果想喝到断片,那么最好有靠得住的人在场托底,否则就等于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。
当然,回到侵犯的实施层面,那些总想趁着女性喝醉后对她们使坏的渣男流氓,你们要搞清楚了,这是违法犯罪行为,可能你们得手过,也有没被追究的时候,但是不要忘了,多行不义必自毙,好自为之可好?
还有就是,面对被侵犯的女性,舆论层面要多给予宽容和支持,而不是用“完美受害者”那套理论去杀人诛心。因为只有大环境对被侵犯的女性无条件声援,那些渣男流氓的裤裆和咸猪手才能不敢开和不敢伸。所以,这件事情最该往死里骂谁,你们清楚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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